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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11-29

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

竞赛规程

 

一、比赛组织

主办单位: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协办单位:待定

二、比赛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日

三、比赛地点:待定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 小学、初中组以区、县(市)教育局为单位报名,小学组每个级别男、女各报4人,初中组每个级别男、女各报3人。高中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个级别男、女各报2人。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7日

(三) 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网址为

http://aoxiang.hjyhy.net 报名注意事项请参考网站主页会员登录下方的报名流程(请用电脑并观看)。网站开放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中午12:00。

2.领队会上交材料:(1)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报名表并打印,盖单位公章;(2)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公章;(3)安全协议书;(4)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5)保险申请表。

3.每名运动员需要交纳保险费50元,报名时缴齐。

4.本次比赛采用大道电子护具,脚套自备。大会脚套可以租用。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 报名学生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市)学校的正式学籍。

(二) 报名学生必须经各区、县(市)教育局选拔,且报名表必须加盖教育局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竞技项目

比赛设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初中组、高中组。

小学甲组(3-4年级)(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22

kg

25

kg

28

Kg

31

Kg

34

kg

38

kg

42

kg

46

kg

49

kg

49

kg

19

kg

23

kg

26

Kg

29

Kg

32

kg

36

kg

40

kg

44

kg

46

kg

+46

kg

小学乙组(5-6年级)(2006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

28

kg

32

kg

36

Kg

40

kg

43

kg

46

kg

49

kg

51

kg

54

kg

+54

kg

26

kg

30

kg

34

Kg

38

kg

41

kg

44

kg

46

kg

49

kg

52

kg

+52

kg

初中组(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45

Kg

48

Kg

51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73

kg

78

kg

+78

kg

42

Kg

44

Kg

46

kg

49

kg

52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68

kg

高中组(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

48

kg

51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73

kg

78

kg

84

kg

+84

kg

44

kg

46

kg

49

kg

52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72

kg

+72

kg

七、品势项目

(一)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预赛太极一章、决赛太极二章

(二)小学乙组(2006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

预赛太极三章、决赛太极四章

(三)初中组(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预赛太极五章、决赛太极六章

(四)高中组(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预赛太极七章、决赛太极八章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三)所有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在首场比赛前一天抽签并称重完毕。

(四)预赛每场比赛2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决赛每场比赛3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五)运动员必须身着符合规定的道服,自备护具(护胸、护头、护裆、护臂、护腿、护脚、护手)。

(六)个人品势采用PK制。

(七)检录时运动员必须携带参赛证;

(八)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九、录取名次及奖、惩办法

(一)竞技个人赛、品势赛每级别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竞技比赛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不分市区 郊县),颁发奖杯;竞技比赛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参赛成绩排列,每级别前8名分别按9、7、5.5、5.5、2.5、2.5、2.5、2.5计入团体总分。

(三)团体总分前六名代表队的教练获得“优秀教练员”证书。

(四)在比赛期间,扰乱赛会秩序、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的比赛队在资格审查人员核查时,态度积极并主动说明情况的,取消该参赛人员的参赛资格及所属比赛队成绩;如拒不承认或态度不端正,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该参赛人员所属比赛队成绩,并取消该队所属区、县(市)该项目的竞赛基础分,同时视违规情节轻重取消该比赛队1年至3年的市级比赛资格。

十、申诉

(一)申诉范围: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大会提供录像为准。
    (二)申诉程序:必须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或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表》,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将退还;如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十一、联席会议

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地点:沈阳市教育研究院2号楼203室。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十三、裁判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未尽事宜,联席会上研定。

 

附件:1.安全协议书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表

 

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书每参赛队一份)

参赛单位:                                          

本人作为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孰知竞赛规程,自愿组织运动员报名参加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在此已经清楚了解并同意比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对报名参赛者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方面的要求,并确认本校运动员自身情况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要求,特此签订本安全协议:

1、比赛期间,对运动员出现因身体情况(包括心脏问题)而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自行负责,与大会无关。

2、保证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对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的评估,遵照竞赛主办单位要求办理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遵守承办单位对出入校园的管理要求和就餐管理规定,如非因参赛私自外出或在外就餐,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5、遵守承办单位关于校园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发生打架、滋事、斗殴、破坏公物等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行为,否则自愿取消比赛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

6、遵守承办单位关于校园内禁烟的管理规定,如果违反规定,自愿取消比赛资格。

 参赛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员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保险公司办理<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锦标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人员名单

(请注意:参加竞技和品势项目的运动员都必须办理保险)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或户口本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代表队单位:(学校公章)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沈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 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