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规定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
竞赛规程
一、比赛组织
主办单位: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协办单位:待定
二、比赛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日
三、比赛地点:待定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 小学、初中组以区、县(市)教育局为单位报名,小学组每个级别男、女各报4人,初中组每个级别男、女各报3人。高中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个级别男、女各报2人。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7日
(三) 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网址为
http://aoxiang.hjyhy.net 报名注意事项请参考网站主页会员登录下方的报名流程(请用电脑并观看)。网站开放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中午12:00。
2.领队会上交材料:(1)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报名表并打印,盖单位公章;(2)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公章;(3)安全协议书;(4)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5)保险申请表。
3.每名运动员需要交纳保险费50元,报名时缴齐。
4.本次比赛采用大道电子护具,脚套自备。大会脚套可以租用。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 报名学生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市)学校的正式学籍。
(二) 报名学生必须经各区、县(市)教育局选拔,且报名表必须加盖教育局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竞技项目
比赛设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初中组、高中组。
小学甲组(3-4年级)(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男 子 | 22 kg | 25 kg | 28 Kg | 31 Kg | 34 kg | 38 kg | 42 kg | 46 kg | 49 kg | 49 kg |
女 子 | 19 kg | 23 kg | 26 Kg | 29 Kg | 32 kg | 36 kg | 40 kg | 44 kg | 46 kg | +46 kg |
小学乙组(5-6年级)(2006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
男 子 | 28 kg | 32 kg | 36 Kg | 40 kg | 43 kg | 46 kg | 49 kg | 51 kg | 54 kg | +54 kg |
女 子 | 26 kg | 30 kg | 34 Kg | 38 kg | 41 kg | 44 kg | 46 kg | 49 kg | 52 kg | +52 kg |
初中组(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男 子 | 45 Kg | 48 Kg | 51 kg | 55 kg | 59 kg | 63 kg | 68 kg | 73 kg | 78 kg | +78 kg |
女 子 | 42 Kg | 44 Kg | 46 kg | 49 kg | 52 kg | 55 kg | 59 kg | 63 kg | 68 kg | +68 kg |
高中组(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
男 子 | 48 kg | 51 kg | 55 Kg | 59 Kg | 63 kg | 68 kg | 73 kg | 78 kg | 84 kg | +84 kg |
女 子 | 44 kg | 46 kg | 49 kg | 52 kg | 55 kg | 59 kg | 63 kg | 68 kg | 72 kg | +72 kg |
七、品势项目
(一)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预赛太极一章、决赛太极二章
(二)小学乙组(2006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
预赛太极三章、决赛太极四章
(三)初中组(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预赛太极五章、决赛太极六章
(四)高中组(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预赛太极七章、决赛太极八章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三)所有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在首场比赛前一天抽签并称重完毕。
(四)预赛每场比赛2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决赛每场比赛3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五)运动员必须身着符合规定的道服,自备护具(护胸、护头、护裆、护臂、护腿、护脚、护手)。
(六)个人品势采用PK制。
(七)检录时运动员必须携带参赛证;
(八)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九、录取名次及奖、惩办法
(一)竞技个人赛、品势赛每级别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竞技比赛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不分市区 郊县),颁发奖杯;竞技比赛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参赛成绩排列,每级别前8名分别按9、7、5.5、5.5、2.5、2.5、2.5、2.5计入团体总分。
(三)团体总分前六名代表队的教练获得“优秀教练员”证书。
(四)在比赛期间,扰乱赛会秩序、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的比赛队在资格审查人员核查时,态度积极并主动说明情况的,取消该参赛人员的参赛资格及所属比赛队成绩;如拒不承认或态度不端正,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该参赛人员所属比赛队成绩,并取消该队所属区、县(市)该项目的竞赛基础分,同时视违规情节轻重取消该比赛队1年至3年的市级比赛资格。
十、申诉
(一)申诉范围: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大会提供录像为准。
(二)申诉程序:必须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或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表》,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将退还;如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十一、联席会议
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地点:沈阳市教育研究院2号楼203室。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十三、裁判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未尽事宜,联席会上研定。
附件:1.安全协议书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表
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书每参赛队一份)
参赛单位:
本人作为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孰知竞赛规程,自愿组织运动员报名参加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在此已经清楚了解并同意比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对报名参赛者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方面的要求,并确认本校运动员自身情况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要求,特此签订本安全协议:
1、比赛期间,对运动员出现因身体情况(包括心脏问题)而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自行负责,与大会无关。
2、保证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对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的评估,遵照竞赛主办单位要求办理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遵守承办单位对出入校园的管理要求和就餐管理规定,如非因参赛私自外出或在外就餐,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5、遵守承办单位关于校园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发生打架、滋事、斗殴、破坏公物等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行为,否则自愿取消比赛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
6、遵守承办单位关于校园内禁烟的管理规定,如果违反规定,自愿取消比赛资格。
参赛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员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保险公司办理<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锦标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人员名单
(请注意:参加竞技和品势项目的运动员都必须办理保险)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或户口本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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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队单位:(学校公章)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沈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 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