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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8-11-29

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

竞赛规程

 

一、比赛组织

主办单位: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沈阳市教育研究院

协办单位:待定

二、比赛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日

三、比赛地点:待定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 小学、初中组以区、县(市)教育局为单位报名,小学组每个级别男、女各报4人,初中组每个级别男、女各报3人。高中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个级别男、女各报2人。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7日

(三) 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网址为

http://aoxiang.hjyhy.net 报名注意事项请参考网站主页会员登录下方的报名流程(请用电脑并观看)。网站开放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中午12:00。

2.领队会上交材料:(1)网上报名后请下载报名表并打印,盖单位公章;(2)学籍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公章;(3)安全协议书;(4)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5)保险申请表。

3.每名运动员需要交纳保险费50元,报名时缴齐。

4.本次比赛采用大道电子护具,脚套自备。大会脚套可以租用。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 报名学生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市)学校的正式学籍。

(二) 报名学生必须经各区、县(市)教育局选拔,且报名表必须加盖教育局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竞技项目

比赛设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初中组、高中组。

小学甲组(3-4年级)(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男

子

22

kg

25

kg

28

Kg

31

Kg

34

kg

38

kg

42

kg

46

kg

49

kg

49

kg

女

子

19

kg

23

kg

26

Kg

29

Kg

32

kg

36

kg

40

kg

44

kg

46

kg

+46

kg

小学乙组(5-6年级)(2006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

男

子

28

kg

32

kg

36

Kg

40

kg

43

kg

46

kg

49

kg

51

kg

54

kg

+54

kg

女

子

26

kg

30

kg

34

Kg

38

kg

41

kg

44

kg

46

kg

49

kg

52

kg

+52

kg

初中组(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男

子

45

Kg

48

Kg

51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73

kg

78

kg

+78

kg

女

子

42

Kg

44

Kg

46

kg

49

kg

52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68

kg

高中组(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

男

子

48

kg

51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73

kg

78

kg

84

kg

+84

kg

女

子

44

kg

46

kg

49

kg

52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72

kg

+72

kg

七、品势项目

(一)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预赛太极一章、决赛太极二章

(二)小学乙组(2006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

预赛太极三章、决赛太极四章

(三)初中组(2003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

预赛太极五章、决赛太极六章

(四)高中组(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预赛太极七章、决赛太极八章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采用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三)所有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在首场比赛前一天抽签并称重完毕。

(四)预赛每场比赛2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决赛每场比赛3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

(五)运动员必须身着符合规定的道服,自备护具(护胸、护头、护裆、护臂、护腿、护脚、护手)。

(六)个人品势采用PK制。

(七)检录时运动员必须携带参赛证;

(八)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九、录取名次及奖、惩办法

(一)竞技个人赛、品势赛每级别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竞技比赛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不分市区 郊县),颁发奖杯;竞技比赛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参赛成绩排列,每级别前8名分别按9、7、5.5、5.5、2.5、2.5、2.5、2.5计入团体总分。

(三)团体总分前六名代表队的教练获得“优秀教练员”证书。

(四)在比赛期间,扰乱赛会秩序、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的比赛队在资格审查人员核查时,态度积极并主动说明情况的,取消该参赛人员的参赛资格及所属比赛队成绩;如拒不承认或态度不端正,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该参赛人员所属比赛队成绩,并取消该队所属区、县(市)该项目的竞赛基础分,同时视违规情节轻重取消该比赛队1年至3年的市级比赛资格。

十、申诉

(一)申诉范围: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大会提供录像为准。
    (二)申诉程序:必须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或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表》,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将退还;如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十一、联席会议

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地点:沈阳市教育研究院2号楼203室。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14日

十三、裁判

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未尽事宜,联席会上研定。

 

附件:1.安全协议书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表

 

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书每参赛队一份)

参赛单位:                                          

本人作为参赛队领队/教练员,孰知竞赛规程,自愿组织运动员报名参加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锦标赛,在此已经清楚了解并同意比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对报名参赛者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方面的要求,并确认本校运动员自身情况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要求,特此签订本安全协议:

1、比赛期间,对运动员出现因身体情况(包括心脏问题)而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自行负责,与大会无关。

2、保证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对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的评估,遵照竞赛主办单位要求办理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遵守承办单位对出入校园的管理要求和就餐管理规定,如非因参赛私自外出或在外就餐,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5、遵守承办单位关于校园安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发生打架、滋事、斗殴、破坏公物等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行为,否则自愿取消比赛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

6、遵守承办单位关于校园内禁烟的管理规定,如果违反规定,自愿取消比赛资格。

 参赛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员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保险公司办理<2018年沈阳市中小学生跆拳道锦标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人员名单

(请注意:参加竞技和品势项目的运动员都必须办理保险)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或户口本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代表队单位:(学校公章)

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沈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 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