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信息
notification information2020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场地)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20年9月—11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地点:
2020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场地)锦标赛(沈阳赛区),地点待定;
2020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场地)锦标赛(辽西赛区),地点待定;
2020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场地)锦标赛(辽南赛区),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1.沈阳赛区:沈阳、鞍山、辽阳、抚顺、铁岭、本溪市体育局代表队、教育局代表队;
2.辽西赛区:盘锦、锦州、葫芦岛、朝阳、阜新市体育局代表队、教育局代表队;
3.辽南赛区:大连、营口、丹东市体育局代表队、教育局及省
大连体校代表队。
三、竞赛项目、器材、年龄规定
(一)竞赛项目:(见附表1)
甲组男子17项;甲组女子17项;乙组男子17项;乙组女子17项;
学生组男子15项,学生组女子15项。
(二)器材标准:(见附表2)。
(三)年龄规定
甲组:17—19岁(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2001年出生运动员男女各限报2人,占报名名额);
乙组:15—16岁(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学生组:16岁—18岁(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四、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辽宁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的各项规定。
(二)甲乙组参赛运动员须经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田管中心)注册审核合格。
(三)学生组组参赛运动员须经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学体中心)体注册审核合格。
(四)省大连体校代表队参赛运动员须为省注册运动员。
(五)以下情况运动员不具备参赛资格:
1.专业队运动员;
2.拒绝代表辽宁省在中国田协注册的运动员;
3.外省户籍运动员(已代表辽宁省在中国田协注册成功的除外);
4.曾违反赛风赛纪或触犯法律法规的运动员。
(六)鼓励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1日前向省田管中心提交详细申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参加办法
(一)各市体育局通过注册单位向省田管中心报名参加比赛。
(二)各市教育局通过各市教育局向省田管中心报名参加比赛。
(三)省大连体校代表队向省田管中心报名参加比赛。
(四)报名人数
1.甲男、甲女、乙男、乙女,每组报名人数不得超过12人。
2.学男、学女每组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0人。
3.领队、教练和工作人员人数与运动员按1:7计算(尾数不足按四舍五入计算),超出部分为编外。
(五)报项
1.甲、乙组:每人限报3项(不含接力项目)。每个接力项目男女各限报1队(不超过6人,2人替补,根据赛前发放的“竞赛须知”的规定确定上场人员);
2.学生组: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项目)。每个接力项目男女各限报1队(不超过6人,2人替补,根据赛前发放的“竞赛须知”的规定确定上场人员)
(六)赛前确认取消参赛达5人以上(含5人)的单位,按每人200元交纳赛事承办损失费。确认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每弃权一项交200元编排损失费(因伤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赛,需提供有效证明)。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18-2019)》。
(二)各队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持有本人参赛卡、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比赛所佩带号码布由赛区统一制作提供。
(四)各单位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胸前单位名称高度为10厘米),须将本队比赛服装的彩色照片(允许多套,接力项目须统一)电子版照片上传至报名网站。
(五)严格执行反兴奋剂规定,对参赛运动员进行赛内、外检查。
(六)径赛采用一个赛次,分组进行决赛;田赛采用一个赛次。
(七)省大连体校运动员与其他单位运动员同组排名。
(八)比赛器材:除撑竿自备外,其它比赛器材均由赛会组委会提供经中国田协审定通过的器材。
(九)运动员违反资格规定,赛前查实者取消参赛资格,赛中、
赛后查实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最后一项比赛结束,全部成绩公布后,有被取消成绩的,后继名次成绩不递增。
七、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单项:
各单项录取前8名,前3名按1枚金、银、铜牌奖励;不足8人按实际人数录取。
(二)报名与赛前确认后参赛项目不足3人(或接力队)则取消该单项比赛,不限代表队数。相关运动员在赛会编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改项。
(三)符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可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上场不足6人的比赛项目,不允许申请等级。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甲乙组代表队通过辽宁省田径竞赛注册管理系统网站进行报名,网站地址:http://Lntj.axtyss.com/。网上报名后将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打印1份,加盖市体育局(或主管行政部门)公章,于赛前30天日16:30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省田管中心竞赛科;
2.各市教育局代表队通过辽宁省学生竞赛管理系统网站进行报名,网站地址:http://www.axtyss.com/。网上报名后将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打印1份,加盖市教育局(或主管行政部门)公章,于赛前30天16:30前(以邮戳为准)将原件邮寄至省田管中心竞赛
科;
3.省大连体校代表队甲乙组代表队通过辽宁省田径竞赛注册管理系统网站进行报名,网站地址:http://Lntj.axtyss.com/。网上报名后将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打印1份,盖省体校公章,于赛前30天16:30前(以邮戳为准)将原件报中心竞赛科;
4.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由本人或代表单位投保“人身意外险”,必须向省田管中心提供“参赛承诺书”。以上“保险证明”及“承诺书”原件须在赛前交省田管中心竞赛科。
5.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联系方式:
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399-1号;邮编:116600;邮箱:LNTGZX@126.com。(字母大小写均可)
电话(微信):0411-87522576 18241173600 联系人:陈波
辽宁省学生体育发展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邮编:110032;邮箱:lnssport@126.com.
电话:024-86909713 联系人:杜超
(三)报到:运动员于赛前2天、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以“补充通知”规定为准。
(四)技术会议、交费标准,以“补充通知”规定为准。
(五)赛事消息、补充通知发布及报名网址:
http://lntj.axtyss.com/ (甲乙组) http://www.axtyss.com/(学生组)
九、仲裁、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仲裁、技术官员、裁判员由辽宁省田径裁委会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一、本竞赛规程由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1:2020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项目设置。
附表2:2020年辽宁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器材标准。
附表3:代表队参赛承诺书
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2020年9月4日